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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
二、清理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現行有效的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019年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繼續有效的文件),共涉及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247件。
三、清理過程
2022年4月初啟動縣政府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將梳理的24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按照“誰起草制定誰清理,誰組織實施誰清理”的原則,由起草部門或實施部門先行提出清理建議;匯總清理意見形成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在門戶網站向公眾公開征集意見的基礎上,還向各部門征求意見,形成清理結果。通過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核后經縣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審議形成最終的清理結果。
四、清理結果
本次清理對24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其中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74件,需作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政策性文件8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5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政策性文件15件。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再執行。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
解讀機關:淳安縣司法局
解讀人:葉俊軍(黨委書記、局長)
政策咨詢電話:0571-64810150
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002512026/2022-23375
發布機構
縣府辦
備注/文號
發布日期
2022-08-17
登記號
有效性
【文字解讀】《淳安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公布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的通知》的政策解讀
發布日期: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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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理依據
《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72號)
二、清理范圍
2021年12月31日前現行有效的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包括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制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2019年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后繼續有效的文件),共涉及縣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247件。
三、清理過程
2022年4月初啟動縣政府和行政規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方案。將梳理的24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按照“誰起草制定誰清理,誰組織實施誰清理”的原則,由起草部門或實施部門先行提出清理建議;匯總清理意見形成清理結果征求意見稿,在門戶網站向公眾公開征集意見的基礎上,還向各部門征求意見,形成清理結果。通過縣司法局合法性審核后經縣政府常務會議集體審議形成最終的清理結果。
四、清理結果
本次清理對247件行政規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見,其中繼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174件,需作修改的行政規范性政策性文件8件,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5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政策性文件15件。廢止和宣布失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再執行。
五、解讀機關、解讀人
解讀機關:淳安縣司法局
解讀人:葉俊軍(黨委書記、局長)
政策咨詢電話:0571-64810150